刘德生平事迹
刘德生平简介:
公安部副部长刘德[1]刘德,男,汉族,1954年2月生于北京市,原籍云南禄丰,1970年6月参加工作,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2001年8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,2003年5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、部长助理,2005年3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、副部长。副总警监警衔。
公安部党委委员、副部长刘德,因病医治无效,于2010年8月14日9时45分在北京医院逝世,享年56岁。[2] 1970年6月至1980年1月,刘德同志在北京第一机床厂工作,先后任重型铸工车间清理工段班长、团总支书记。工作中刘德同志干劲足,能吃苦,不怕累,团结同志,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,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。
1980年1月至2003年5月,刘德同志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,先后任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干部、副科长、科长、副主任,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兼法制办主任,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,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,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。在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工作期间,坚决贯彻执行市委、局党委的决策部署,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,为公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。团结带领全办同志,坚持依法办事,严把案件质量关,较好地完成了一万